新暴停
主要成分:表面活性剂、水体张力调节剂、增效剂、增渗剂等。
性状:淡黄色至黄褐色澄清液体,有刺激性特臭。
产品特点:用于因有害微生物污染的水质处理与改良。
适用范围:河道、湖泊、水库、池塘、景观湖、污水池、尾水减排等水土生态治理与修复。
用法用量:每亩·米用本品12-15ml,即每瓶可用6-8亩·米。(低温时12ml/亩·米,但水温低于18℃,水质清瘦时慎用;高温时15ml/亩·米,不得超量使用)使用时将本品用水稀释2000倍后均匀泼洒或喷雾,情况严重时,间隔3日再用一次。
注意事项:
1.禁与强氧化剂、碱性药物合用;
2.虾、蟹、无鳞鱼、淡水白鲳和鳜鱼禁用,鲌、鲴和鲷慎用,但可用于蚌池;
3.缺氧水体禁用,正常用量对适用对象无影响,但不得超量使用;
4.水温低或水质清瘦,透明度高于30cm时按低剂量使用,苗种用量减半;
5.水深超过1.8m时,按1.8米计算用量;
6.本品应妥善存放保管,使用后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。
执行标准:Q/ZYSW043-2022
贮藏:遮光,密封,阴凉,干燥,通风处。
净含量:100ml/瓶。
有效期: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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